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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8-03-23 15:51:28  信息来源:  作者:
 

 

一、事项名称
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鲁政〔201154号)
   (二)《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为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鲁民〔201364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山东省bt36体育在线投注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民政科515室(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
四、办理条件
现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年龄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
五、申请材料
申请80周岁以上长寿老年人高龄津贴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明、山东省80-99周岁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凡具有享受高龄津贴资格的老年人,可由其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80-99周岁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老年人因身体原因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子女代为申请。无子女或子女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居委会代为申请。经居委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报社区工作站。
(二)审核。社区工作站在接到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报民政部门审批。
(三)审批。民政部门从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决定。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从下个月起发放高龄津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46-8018220
十、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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