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经企业申请,我局审核,东营鲁鑫化工有限公司、东营东驰工贸有限公司、东营诚骏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洪川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经审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顺延3年,现予公告。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