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36体育在线投注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22 15:36:12 信息来源:开发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办公室 作者:
东开管字〔2015〕118号
bt36体育在线投注管委会
关于印发《bt36体育在线投注拆违治乱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bt36体育在线投注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bt36体育在线投注管委会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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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方案
为扎实开展全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构建良好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打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中心城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即日起至2016年底,利用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全面彻底查处开发区内已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从严打击新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探索建立控违拆违长效机制,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守法意识,着力构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良好秩序,建设生态宜居新城区。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东八路以西、开发区西界以东、南二路以北、北二路以南区域内,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区内各企业,以及个人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主要涉及:
(一)住宅小区内
1、楼顶加层的;
2、封闭露台的;
3、开挖地下室的;
4、将房屋拆除重建或改建、扩建的;
5、建设车库、储藏室等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
6、侵占公共绿地、道路、水系和其他公共空间建设的;
7、其他违法建设行为。
(二)其他区域内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建设的;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7、其他违法建设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六个阶段,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验收”的原则,压茬进行,有序推进,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拆除工作贯穿整个过程。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5年10月底前)。管委会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成立开发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简称“区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迅速启动。印发致区内居民的一封信,通过媒体宣传、张贴、分户送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拆违治乱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采取主动申报、群众举报、集中排查三种方式,全面、准确排查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查明违法建设详细情况和当事人基本信息,登记造册。
主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由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向整治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放《违法建设行为申报表》。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和驻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包括离退休人员)申报由各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区内各工业企业申报由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规划分局配合组织,其它企业申报由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个体工商户申报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住宅小区住户申报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违法当事人填表后报相关部门,各责任部门汇总初审后加盖公章后报开发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于房权较为复杂的住宅小区,为确保调查的准确性,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进一步调查工作。悦来康苑等企业自建房,由建设局负责汇总提报。生态谷内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根据管理权限,由科技局负责汇总提报。
群众举报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8303830)、举报信箱,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集中排查从2016年1月1日开始,2016年3月31日结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社会事务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建设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胜东社区(海洋钻井片区)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排查队伍,分若干小组,以社区为网格逐一排查。同时,对主动申报、举报的违法建设行为逐一核实,查明违法建设的位置、面积、结构、建设时间、用途等情况,一案一档,由当事人、排查人员、见证人(居委会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违法建设全面排查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由排查小组组织复查和答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排查结果报中心城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简称“市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在集中排查过程中,执法部门视情启动调查、立案等行政处罚程序。
(三)制定处理意见阶段(2016年4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排查情况汇总上报市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确定分类处理意见。
(四)自行整改阶段(2016年5月至7月)。根据市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做出的分类处理意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认定,提出具体处理措施,并告知违法当事人限期自行整改。违法当事人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提出验收申请。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从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五)集中处理阶段(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对拒绝自行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验收不合格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不予以办理房产登记、交易、土地分割、规划变更等相关手续,并通知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从重处理。对拒绝缴纳罚没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追缴;对依法应予以拆除当事人拒绝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整改中新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一并列入整改范围,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六)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12月)。各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部署,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按照《bt36体育在线投注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立即开展动员发动,制定具体方案,全面启动全区拆违治乱工作。此次专项行动由管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并肩协作,努力建立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搞好宣传发动,形成舆论先导、街谈巷议、全民参与、拆控并举的氛围。
(二)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凡列入整治范围,无论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类型,不管是企业还是居民小区,都要全面排查清楚,确保无缝隙、无遗漏。对排查出的所有违法建设行为,都依法进行处理,做到坚决、彻底,重点做好住宅小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
(三)依法整治,分类处理。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根据违法建设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分类提出处理意见,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拆除的依法拆除。
(四)鼓励自查自纠。鼓励违法当事人自觉主动改正违法建设行为。在全面排查阶段自行纠正的,可不予追究;对主动申报、整改的,依法从轻处理;对不主动申报、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重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检查验收、督查指导等工作。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抽调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带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管委会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职工违法建设情况的申报工作,并抓好督导整改,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申报、整改违法建设行为,拒不申报、整改的,作为不诚信记录计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管委会门户网站曝光。各部门、单位要承担起组织申报、督导整改的职责,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开展好自查自纠,有违法建设行为的,要主动申报,带头整改。要把是否实施违法建设以及申报、整改情况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发言内容。
(三)调动全社会力量。采取发布通告、发放明白纸、群众举报等方式,发动群众自觉参与专项行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适时组织代表和委员到现场检查监督。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严格依法办事。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当事人自行改正违法建设行为,化解矛盾,稳步推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研究制定规划设计源头管理、违法建设处理、违法建设查处责任追究、城市管理监督考核、私有住宅改造翻建规划管理等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拆违治乱。
(五)坚决制止新发生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开始后,正在建设尚未完成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大巡查力度,对顶风继续实施的违法建设,尤其是住宅小区内的乱搭乱建,发现一处坚决拆除一处。
(六)严格考核问责。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列入专项督查。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拒不申报、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在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的,或包庇违法建设、干预查处工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1、bt36体育在线投注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bt36体育在线投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流程
图;
3、违法建设行为申报表(住宅小区);
4、违法建设行为申报表(其他区域)。
附件1
bt36体育在线投注拆违治乱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常淮诚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刘杰元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薄传友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成学 党工委委员、工会工委主任
张建立 党工委委员、组宣部部长
孙军田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成 员:姜 涛 经济发展局局长
于宪政 财政局局长
常 胜 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许孝军 建设局局长
李 明 国土分局负责人
王 刚 公安分局局长
徐 旭 消防大队教导员
李俊兵 规划分局负责人
陈立田 开发区法院副院长
张 彬 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董吉青 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局,由孙军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吉青、李俊兵(兼)、刘福泽(兼)、李振南(兼)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