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环保分局清洁生产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验收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发布时间:2014-12-25 08:52:26 信息来源:环保分局 作者:苏丹,高晓蕾
开发区环保分局进一步落实环法[2010]54号和环法[2008]60号文件要求,规范我区企业清洁生产实施工作,发挥清洁生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开发区52家规模以上企业实施清洁生产36家,37个项目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规模以上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达80%以上。进一步推进未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主要采取以下做法,
一是对开发区化工、金属、机加工、电子或产生污染的其他行业进行调研,做好进一步清洁生产的宣传工作。
二是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最终达到污染物循环利用0排放的总体目标。
三是引导企业认真学习领会环保法律法规之规定,明确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严重性,认清治理环境污染的责任性,为社会造福,为人民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