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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18-2182)调处验收情况公开
发布时间:2018-06-19 08:40:43  信息来源:环保局  作者:
 

 

根据《市环保督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环督改办〔2018〕6号)相关要求,东营开发区管委会已完成18-2182信访案件“东营市经济开发区东营滨海热力有限公司,几个厂区均无环保手续,废气处理设施效果不好。”调查处理验收工作(案件落实责任人即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18年619日至6月25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6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东营开发区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营开发区管委会A座305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57091;或致电东营开发区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8301407
一、信访案件
东营市经济开发区东营滨海热力有限公司,几个厂区均无环保手续,废气处理设施效果不好。
二、基本情况
该公司现有滨海热电联产1×300MW机组2012年9月建成投产。2016年11月,投资7600万元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投资3800万元完成煤场全封闭改造。因无立项虽编制了环评报告但一直未批复。分别于2013年4月27日、2014年9月10日、2015年2月28日下达限改,于2015年3月下达停产通知,责令立即全面停产。同时督促该项目完成了脱硫脱硝、建设防风抑尘墙,安装了烟气在线检测并与省联网。于2016年7月进行了立案处罚。2017年1月16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通过省环保厅备案,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同时举一反三,对处于同一厂区的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环保手续均齐全。
三、查处验收情况
该项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正常运转,污染源在线检测设备稳定正常传输,经查阅在线数据,外排烟气二氧化硫17mg/m³,氮氧化物36mg/m³、烟尘4mg/m³,达标(二氧化硫:100mg/m³、氮氧化物:100mg/m³、烟尘:20mg/ m³)。现场委托第三方监测,经监测烟气二氧化硫20.6mg/m³,氮氧化物24 mg/m³,监测结果达标。在项目在实施治污工程初期,对该项目2016年4月份、5月份出现的烟气在线超标情况,我们实施了严肃处罚,分别给予行政处罚10万元,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2018年6月12日,环保局成立验收小组对该信访案件进行销号验收,现场通过验收。
四、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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