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东营银行”杯东营市第四届广场舞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5 16:58:35 信息来源: 作者:
开发区各社区、企业文艺演出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示全市普及推广广场舞活动取得的成果,经研究决定,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营市妇女联合会、东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联合举办全市第四届广场舞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舞动黄河口 共筑中国梦
二、组织举办
主办单位: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东营市妇女联合会
东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东营市文化馆
东营市广场舞协会
协办单位:东营银行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18年9月下旬,东营市东营区东成(具体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办法
以文艺表演团体为单位组织队伍参赛,每支代表队设领队1人,每支参赛队伍上场表演人数24人(含30人)以上、30人(含30人)以下,男女不限。
五、比赛形式
每支参赛队伍表演两个曲目。
(一)规定比赛。由市文化馆和市广场舞协会创作编排,规定曲目为《点赞中国》,编排视频可到我单位来拷贝。
(二)自选比赛。不限曲目及动作,项目编排必须符合广场舞健身娱乐特点,内容健康,注重突出民族和地域特色。不提倡高难度、危险动作。(如出现选手不遵循健康、安全原则,出现意外伤害,组织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比赛时长。每支参赛队伍的总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含中间更换服装时间)。
(四)评分办法。本次大赛评选邀请外地专业评委组成。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比赛的评分均采用百分制,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分值都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采取规定曲目分数占60%、自选曲目分数占40%的比例进行统计,确定每支参赛队伍的最后得分。表演时间每超过1分钟,在总成绩中扣除2分;参赛表演人数每少或多一人在总成绩中扣2分。
评委依据参赛队伍的整体精神面貌、动作表现和整齐度、队型编排、音乐选用及参赛服装搭配等方面进行评判。最终第一名获胜队伍将代表开发区参加全市比赛。
具体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评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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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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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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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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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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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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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优美整齐、衔接自然、符合音乐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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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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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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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造型符合广场舞表演形式,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应良好,场内外组织秩序以及队伍队列和进场、退场的秩序良好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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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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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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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创新性、完整性。有合理的方向和队形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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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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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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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动感美,表演者对舞曲的理解准确,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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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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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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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简洁流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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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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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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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赛要求。参赛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参赛人员服装要求整齐得体,不得有不健康内容的图案、文字、饰物和道具。表演期间,参赛队伍不得打出与演出无关的标语、字牌等。入场与退场时均不允许呼喊口号或口令,退场时应礼貌谢幕。参赛人员须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卫生医疗单位体检合格,并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加(参赛人员健康由本参赛队伍负责)。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东营经济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8年06月25日